各区县(自治县)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北部新区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市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党委,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
请各地各单位将如下数据和情况认真填报后于7月23日前上报市委“两新”工委指导处。联系人:李曦;联系电话:63630537。邮箱:cqlxgwzdc@163.com
1、示范点党组织有关情况
(1)第二批市级示范点重点创建单位名单。请各地各单位在确定创建名单时要注意选择影响、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两新”组织,同时要兼顾行业,避免单一。
(2)各地已经评选确定的区县级示范点的数量。
(3)各地已经评选确定的乡镇街道级示范点数量。
2、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
(1)党费支持了多少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以及支持的数量;
(2)财政支持了多少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以及支持的数量;
(3)“两新”组织有多少个自筹活动经费以及数量。
3、参与灾后重建的“两新”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对参与了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的“两新”组织,请各地各单位注意总结挖掘,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时(3000字内)上报。
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
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