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总工会:
为进一步畅通广大职工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出租车行业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得到全面落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7〕7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的指导意见》(工发电〔2008〕84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就进一步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重要性
我市目前有出租车14600余辆,分别由155家出租车公司和1086户个体户经营。仅在主城区营运的就达8300余辆,涉及出租车公司50家和个体经营户600余户。作为城市特殊行业群体,出租车司机每天接触各行各业的人群,在传播民间舆论、表达社情民意、影响公众情绪等方面起着非常特殊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在管理体制、行业指导、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矛盾,特别是出租车企业“空心化”使得出租车公司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虚化,导致整个行业经营环境和从业人员生存状态不佳,出租车司机缺乏合理、顺畅的诉求渠道,从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据了解,目前我市出租车从业人员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组建率低,职工入会率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出租车行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出租车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二、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主要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对出租车企业的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摸排,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务必在11月底前实现对出租车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促进出租车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切实摸清情况,理顺劳动关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出租车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地区出租车企业职工队伍、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对出租车司机中的党员要进行逐一摸排登记,把尚未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出租车企业纳入组建计划,抓住有影响的出租车企业作为突破口,总结经验,完善方法,以点带面,切实提高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组建率,不断提高出租车司机的入会率。在推动本地区出租车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工会时,要密切关注出租车企业“空心化”问题。出租车企业凭借政府特许经营权设立的“空心化”公司,虽然不是真正的投资者,但却是合法的经营主体。这种产权归属的不明确,导致出租车企业与司机之间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因此,我们要切实摸清企业和职工队伍的基本状况,理顺公司与职工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为组建党组织和工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创新组建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区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探索创新组建模式。全市所有的出租车公司都应建立党组织和工会,实现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的全覆盖。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要单独组建党的支部(总支、党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采取查找“隐形党员”、“口袋党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措施,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出租车个体户,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要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凡党员不足3人的,要采取联建党组织、挂靠街道社区党组织、个协党组织或挂靠当地区县总工会机关党组织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覆盖;没有党员的,由区县“两新”工委会同总工会通过向出租车企业工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通过协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各出租车企业党组织原则上实现属地管理。
在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的组织制度进行工会组建工作。区县(自治县)原则上不单独组建出租车行业工会。对个体出租车从业者,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成立“个体出租车工会”,由区县总工会领导,同时接受市交通建设工会工作指导。区县“个体出租车工会”筹建期间经费有困难的,由所在区县总工会予以适当补助。
三是坚持职工信赖,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针对出租车行业以司机为主体的普通职工多、管理人员少的特点,要坚持把党性观念强、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为出租车行业职工群众所信赖的党员选(聘)配到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岗位上。具备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可由一人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选(聘)任一定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不论党组织负责人是由内部选任或外面聘任,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在广泛征求出租车行业党员和职工意见基础上,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要强调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以真正体现会员意志,确保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人员进入工会委员会。对于工会主席的人选,要严格按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的要求,努力把那些职工群众基础较好、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较强的人选配到工会主席岗位,是党员的原则上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是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作用。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要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坚持党的宗旨,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疾苦,尽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克服“雇佣”思想,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推动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重点推动以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确保职工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要推动企业和全体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和稳定出租车企业和司机的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出租车司机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精神文化权益。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出租车司机的合理诉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三、切实加强对出租车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关于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的意见(试行)》,高度重视出租车企业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要把抓组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及时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集中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出租车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建工作全覆盖。在抓组建工作中,区县“两新”工委与区县总工会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党工共建”。对已经组建党组织、未组建工会的,要依托党组织推动工会组建;对已经组建工会,还未组建党组织的,要充分利用工会联系职工群众广泛的资源优势,发现和查找“隐形党员”,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传递党的声音。要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依托工会做好在会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壮大党员队伍和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对党组织和工会都还没有组建的企业,要力争做到“党组织和工会同步组建”。对党组织和工会都已建立的企业,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做到“组织生活与工会活动同步开展、党组织和工会作用同时发挥”。要采取设立党员示范车、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人先锋号和党员与普通员工结对子等措施,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开展“党工共建”活动,建立出租车企业职工反映合理诉求的平台和渠道,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市委“两新”工委指导处负责对全市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对全市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进行督查指导;市交通建设产业工会对出租车企业工会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履行上级行业工会的工作职责,指导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畅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市总工会组织部、宣教部、法工部、民管部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部分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县、推进难度较大的出租车企业,要采取多种措施合力推进组建工作。
各地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和结果报送市委“两新”工委指导处和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重 庆 市 总 工 会
2008年11月18日